机构设置

郑州市档案馆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集中统一管理市级重要档案资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

(二)负责接收、征集、整理、保管市级民国档案、革命历史等档案和市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现行档案和有关资料。

(三)负责郑州市重要活动、重大事件、重大自然灾害等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负责征集散存在社会上和境外的档案资料及与郑州有关的史料。

(四)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鉴定、编目、划控、开放及抢救、保护等工作;承担馆藏档案资料降解密的事务性工作。

(五)负责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

(六)负责政府公开信息接收、查阅、利用工作。

(七)负责档案编研出版、陈列展览以及档案宣传和档案文化建设工作。

(八)负责档案科研项目立项、研究成果申报以及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等工作。

(九)负责电子档案的管理、档案数字化工作;负责数字档案馆建设、测试、运维与服务。

(十)负责档案库房和馆藏档案安全保障及应急处理,承担重要档案备份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郑州市档案馆领导班子成员

程     炜同志:馆  长,主持档案馆全面工作。

魏栓成同志:副馆长,分管组织人事处、档案管理处、档案信息化处。

廖   洁同志:副馆长,分管编研科研处。

范革新同志:副馆长,分管办公室、档案安全保障处、查阅接待处;联系市档案学会。

姜典昭同志:副馆长,分管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接收征集处、影像档案采编处、档案文化宣传处。


郑州市档案馆内设机构职能(试行)

(一)办公室。

负责本馆日常运转、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等工作;牵头负责平安建设、综合考评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信息、对外联络、公务接待、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

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考核奖励和工资福利保险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人才队伍建设。

(三)接收征集处。

负责编制本馆收集档案范围和工作方案;负责市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档案的接收征集工作;负责市级常设及临时机构档案的接收征集工作;负责全市重要活动、重要会议、重大事件、重大自然灾害等档案的接收征集工作;负责接收征集散存在社会和境外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四)档案管理处。

负责馆藏档案科学有序管理,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负责馆藏图书资料管理;负责馆藏档案全宗卷管理;负责馆藏各门类、各载体档案资料的清点、登记、整理、编目、统计、划控、开放、销毁等工作;承担馆藏档案资料降解密的事务性工作。

(五)编研科研处。

负责本馆《大事记》《档案馆指南》《全宗介绍》等基础性汇编资料的编制工作;负责馆藏档案资料文献的研究、编辑、出版发行工作;负责档案科研项目立项、研究成果申报以及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档案编研及科研业务的交流工作。

(六)影像档案采编处。

负责全市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等相关图片、视频的拍录、整理、编辑及移交归档等工作;负责反映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发展变化相关图片、视频的拍录、整理、编辑及移交归档等工作;负责本地电视新闻节目的视频采集、整理、编辑及移交归档工作。

(七)档案文化宣传处。

负责档案文化宣传工作;负责档案文化建设,开发档案文化产品,开展档案文化交流活动;负责举办档案陈列展览,承担爱国主义教育、党性教育等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郑州档案微信、微博内容的更新、管理等工作。

(八)查阅接待处。

负责档案资料、政府公开信息查阅服务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工作;负责档案资料、政府公开信息查阅的接待服务、利用咨询工作;负责档案利用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反馈及档案利用效果汇编工作。

(九)档案信息化处。

负责档案数字资源体系建设,根据标准制定接收细则,完成馆藏档案的数字化、数据化和电子档案、数字化成果的移交接收等工作;负责数字档案馆日常管理,承担数字档案馆软硬件建设、维护、数据安全保障等工作;负责郑州档案信息网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档案安全保障处。

负责各项档案安全保管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负责档案库房内外环境的安全有序管理;负责实施库房“十防”措施,做好档案的抢救与保护工作,确保馆藏档案资料安全保管;负责档案装具、档案保护、档案运输等档案安全保管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群团工作。机关党委设立机关纪委,承担纪检、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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